随着反腐日渐深入,一些贪腐官员相继落马。与这些官员贪污、收受贿赂等一起浮出水面的,还有“通奸”“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此前并不十分常见的词汇。
此前,“通奸”一词使用并不广泛,官方对违纪官员涉及不正当男女关系时,通常使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词。不过,2012年,无锡市原市长毛小平落马,官方在通报中称,毛小平“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通奸”;2013年,湖北公布5名厅官受贿案,其中有3名厅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的案件情节,均曾引发社会关注。
“通奸”一词在今年6月5日再次出现,中纪委在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时,使用了“与他人通奸”一词。此后“通奸”一词使用频率越来越高,逐步成为描述官员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规范用语”。
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与情妇常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此前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奸不是犯罪,主要是按照违纪来予以党内处分,这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加大的一个重要表现。十八大后,官员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通奸等不再只是作为生活作风问题,而是成了反腐的一个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同时依据党章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相关责任来进行处分,作为约束党纪的一个重要要求。
□数据分析 14名落马官员情妇超3人
上述48名官员中,除19人被认定为通奸外,还有5人为“生活腐化”或“腐化堕落”,14人“道德败坏”。其中,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除了道德败坏,还有腐化堕落的表现;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除了道德败坏,还存在生活腐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