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何就是怒而不发、喊而不打呢?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1868),日本“明治维新”运动已经开始,雷厉风行。在经济开放、教育普及和社会西化方面取得巨大进展,但随之而伴生的爆发心理和军 阀执政的结果,导致这个国家产生了对外野蛮武力扩张的狼子野心。就在这时,发生琉球渔民在台湾遇难的“台湾事件”,给了日本一个借口。
一八七一年琉球居民六十六人航 海遇风飘到台湾,被台湾原住民杀害五十四人,余十二人被中国的台湾政府保护,送回琉球,被杀五十四人台湾当局则不过问。这 时候日本则以“保护国民”为借口向中国交涉,遭到中国的严词拒绝,大清总理衙门大臣毛旭熙说“二岛具我属土,属土之士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何预贵国事,而 繁为过问”日本则从毛的“杀人者结属生番,故旦置之化外,未便穷洽”中,断章取义诡辩硬说中国承认琉球和台湾不属于中国,进一步无中生有地编造:琉球从一 六零二年起已是日本岛津藩(萨摩藩)的“藩属国”。
日本以此为借口于一八七三年,兵临琉球,废除国王,另立傀儡。第二年又派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兵三千登陆台湾,大肆攻掠,并披荒屯田,备赖下来不走了。日本 军阀山县有棚还提出一个野心勃勃的“外徵之策”,企图夺取整个台湾。大清闻讯,派沈保桢统兵万人紧急赴台,并决心死战。日本见大事不妙才肯“和谈”,威逼 敲诈腐败愚蠢的大清签下丧权辱国的《北京专约》,清廷竟然承认日本此举为“保民益举”,还赔偿日本白银五十万两。
中日关系的近代史上,丧权辱国的屈辱事件,自此一发而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