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内还有很多类似的观点存在,如有人认为南京大屠杀完全属于军方所为,这与普通民众没有多大关系;认为中国并不属于战胜国,只认为自己输给了美国等等。
有的人对之充满矛盾,更有甚者,尤其是日本的右翼势力对在战争期间所犯的疯狂屠杀和大肆掠夺的罪行,采取回避、淡化、歪曲、篡改、抹杀等多种手段加以掩盖。后者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批评。如果一个民族不能面对自己的历史有将如何面对现实呢?如果一个民族不敢正视自己的错误又将如何去看待未来呢?如果一个民族不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其他民族会原谅他们吗?如果这些基本的态度都没有只会使得被侵害的民族更加对其充满敌视和警惕;如果这些基本的态度都不能秉持,只会使得那些被侵害的民族更加深刻记住曾经的仇恨。历史虽然很难重蹈,但每个人都应该以之为警醒。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史学家们的态度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虽然说历史学家们应该更加依据历史事实来认识历史,用一份材料说一分话的严谨态度来研究历史。有历史学者认为日本侵华是出于他们的目的,日本国为了能够抗衡欧美列强,不再受到那些列强的欺负,而日本却是个弹丸之地,没有任何战略纵深,他必须拉一个靠山,这个靠山就是中国。当然,还有很多细节研究都不得不让中国人警醒,如北昭博是从“战争法”的法律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以后,得出了“卢沟桥事变”的爆发完全是一个“偶发的”、“孤立的”历史事件,根本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大规模“侵略战争爆发的标志”。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日中战争的爆发,应该从1941年的“珍珠港事件”以后算起。他的一个依据是中国正式对日宣战是在1941年美国对日宣战后国民政府才正式对日宣战的,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于1941年12月9日签署了《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事实上,中国政府在此之前并未发布任何正式的对日宣战书,只是在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日完全处于战争状态,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其实北昭博用战争法角度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因为日本并未对中国正式宣战。在卢沟桥事变后,国民政府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问题,基于各种原因考虑,会议作出决定:对日不宣战,不断交。与此同时,本政府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对中国宣战和断交等问题。会议结果是将其搁置起来,伺机而行,所以日本政府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后,向英、美宣战时,也没有对中国宣战。这样来看,历时多年的中日战争,双方正式的宣战书是中国政府先颁布,最后是日本签订投降书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