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旸杀人案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万元。2001年杀人的杨旸,曾在1993年厦航
赖祥健,90年代初被枪决,据说是与人通奸,杀了自己的丈夫,死时20余岁。图为判决时的赖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