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上世纪的严打行动,很多人记忆犹新!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大案要案频发。经邓小平指示,一场上至权贵、下至平民的严打活动开启。
8月18日,郑州街头的孩子,那时候的家长们也很担心“人贩子”的存在。
8月29日,兰州友谊饭店附近,几辆正在严打运送犯人的汽车。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诞生,标志我国立法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刑法典中,第一次将可判处死刑的罪行,加以统一规范。其中规定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共27种,分为两大类,属于反革命罪的有14种,包括背叛祖国罪、持械聚众叛乱罪、组织越狱罪、间谍罪等;另外的13种罪行,包括抢劫罪、贪污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属于普通刑事犯罪一类。这部刑法为4年后的严打,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