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上午10时20分许,在多辆摩托车及警卫车的簇拥下,二十多辆刑车装载着这批行将就死的罪犯,慢慢驶过熙攘的中山路,前往刑场。朱国华被反绑双手,垂头立在第十七辆车车厢的前端,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旧灰衬衣。他那被垂披的长发遮掩着的脸毫无表情,谁也无法知道在这人生的最后道路上,他在想些什么?”
在北京的家中,北京铁路局年鉴编辑部副编审陈光中翻出他30年前的日记。时光指向了1983年9月24日,星期六。上述情节来自于这一天陈光中日记的记载。这是25岁的朱国华生命的最后一天。他的案子后来反复被人提起,是因为他的显赫身世——他是朱德的孙子。
1983年9月24日,朱国华被执行死刑。 记者高龙翻拍于《天津检察志》
与日记一同翻出的,还有一张朱国华当年的照片。经过岁月的沉淀后,照片有几道折痕。
在1983年严打中,朱国华以流氓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称,朱国华强奸妇女8人,强奸未遂4人,玩弄妇女7人,猥亵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