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记者在天津市档案馆查阅了一件档案,名为《一些党外人士对处决朱国华的看法》。载于1983年10月14日统战简报特刊33期。该档案由一份手稿和一份打印稿组成。
档案提及,天津严打期间,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进党副主委的袁钰生与儿子产生了辩论。袁钰生的儿子提到,“头批杀40个,是因为他们爸爸官不够大,杀鸡给猴看,但猴子不怕”。当朱国华被处决后,袁钰生称“事实帮我说服了儿子”。
档案提及,天津市工商联委员许钊将朱国华案称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期间全国最大的案”。许钊称,人们盯两种人,干部子弟和群众,像朱国华这样“高身份的人的子弟被枪毙了,这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
档案提及,天津市工商联常委董少臣谈到,人们怀疑严打是否一视同仁,“现在相信了”。
档案提及,南开大学数学系教授陈受鸟发言称,处决朱国华体现了“政府打击犯罪,绝不手软”。
由于其特殊身世,朱国华案在当年充当了追求法律平等、安抚民意的个案。(来源:云南信息报 作者: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