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严打“双刃剑”30年来 自 西 陆 军 事 http://www.xilu.com
那是被后世广泛讨论、猜测甚至渲染的一场司法风暴。其影响持续至今,但诸多案件详情仍未解密。
1983年由高层发动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简称:严打。
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京铁路局年鉴编辑部副编审陈光中保存的朱国华照片。记者 高龙 翻拍
1983年严打之后,又有1996年、2001年两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三个重大决定,对刑法做了颠覆性修改,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对严打产生的问题,司法系统内部也有总结:“工作中也存在着应该纠正的问题,如对流氓罪定性不准,有的案件工作粗糙,个别区县院曾有不符合办案程序的做法和发生错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