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日本安培政府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不顾日本民众的强烈反对,违背日本宪法强行地解禁集体自卫权,使日本和平宪法不再和平。
在惩治了战争罪犯后,在美国盟军司令麦克阿瑟将军主持下,为日本量身定做了《和平宪法》,并且对《和平宪法》的修改做出了特别的规定,前文已述。这个《和平宪法》,规定了战后日本必须走和平发展之路,堵死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复活!
这个《和平宪法》,不是日本人主持制定的日本国家根本大法,是由盟军主持制定,是盟军加在日本头顶上的紧箍咒,因此具有强加性质,也成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果,世界各国以及日本必须维护其国际性质,有违程序的修改都是非法和无效的,难怪日本各界各政治团体在近一段时间爆发持续不断的反对修改日本《和平宪法》的示威游行,造成日本国内的动荡不安。
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违背了《和平宪法》这个国际法,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
2.日本向海外派兵,不向中国归还琉球,侵占中国钓鱼岛,日本的侵略本性再次暴露,已经不具备联合国成员国的资质日本宣布接受《开罗宣言》及《菠次坦公告》,但是战后并没有履行国际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没有承认侵略罪行,二没有对受害国进行战争赔款,三没有履行归还从中国窃取的领土琉球和钓鱼岛,保持了日本法西斯及军国主义的本性。
加入联合国后,也没有忏悔战争罪行之意,却有进一步扩张之心,向中国东海扩张,向世界扩张,无人岛礁也可以人造岛屿后叫嚣是日本领海,扩展其海洋范围,说明日本的扩张野心不死!
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相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向目的,不会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这就是日本的“专守防卫”政策。
但是,在1992年6月9日和15日,日本国会参众两院不顾社会党等议员的反对和抵制,先后通过了《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这成为战后日本国会首次通过向海外派兵法案。根据法案,日本可向海外派遣2000名自卫队员。
日本日前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是要否定国际法律《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的规定,“防止和制止侵略行为再起”,日本已经违背了这一条,侵占中国琉球和钓鱼岛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