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造航空母舰的话题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长而日渐热闹;然而中国建造航空母舰的新闻又不可避免同中国威胁论有关。
江南造船厂在08年搬迁到长兴岛后,厂房占地面积达560万平方米,拥有4个大型船坞,其中最大的船坞长580米、宽120米,具有450万吨年造船能力。
从建造经验、产能等方面来看,江南造船厂同期建造2艘6万吨级大型航空母舰(一舰下水,一舰上船台),问题并不大。而前苏联在建造“库兹涅佐夫”级航母时的做法也可以对这个分析提供佐证。
1982年5月7日,经过反复酝酿和讨论,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部长会议做出了按照1143.5设计方案建造第三代航母的决定,事实上苏联当时还将航母定义为“重型载机巡洋舰”。
继第一艘“定单105”(1143.5设计方案的工厂编90“定单105'’曾被命名为“第比利斯”号,就是现在的“库兹涅佐夫”号)于当年9月开工后,1983年苏联军方决定建造第二艘“定单106'’(1143.6),同样由当时乌克兰联盟共和国的尼古拉耶夫黑海造船厂承建。参与航母建造工作的共有将近五千个苏联企业、科学研究院以及设计局。
为建造这两艘航母,苏联政府拨款对黑海造船厂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技术改造,包括建成了装配和焊接车间,允许将船体分段重量增大到200吨;装备了2台载重各为350吨的自行平板车,建成了从新车间到船台的运输车道;
0号船台的长度加长了30米;建成了装配重达1700吨总段的水平船台旁平台,安装了船台和船台旁平台用的2台起重量各为900吨的芬兰制龙门吊车,并加装了其他新型吊车,使得整个船台上使用的吊车达到10台,同时,改造大渠舾装码头。为了保障航母出厂驶往黑海,还将大渠和布格—德涅伯—和一利曼河道浚深到10.5米。这次技术改造,大大增强了黑海造船厂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