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区歌舞团因此给予毛阿敏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关了“禁闭”。
岂料,7年之后,“死神”再次降临在毛阿敏身上。 1998年9月底,经过两年调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宣布:歌唱演员毛阿敏自1994年1月——1996年3月期间,在我国内地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现已完成调查工作并确认有违法行为的65场演出中,少缴税款106.08万元。税务机关已向毛阿敏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毛阿敏在沉寂几年后,再度因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毛阿敏偷税问题是1996年4月20日被税务机关立案调查的。面对如此严重的税案,她的经纪人自缢身亡,毛阿敏面对刑事追究,在惶恐不安中再次选择了自杀。不过在税务机关政策攻心、严加保护、倍加关注、深入细致工作下,毛阿敏最终稳定了情绪,打消了轻生念头。
有人认为,轻生是怯懦者的行为。而我认为,毛阿敏为过错而悔恨,为违法以死谢罪,是一种担当、一种面对、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勇气。想想看,社会上有多少人违反了税法,仍不知犯罪,毫无悔悟,且不以为耻,我行我素,甚至四处拉关系、找门子,处心积虑规避。相比之下,毛阿敏堪称勇敢,令人敬佩。而且,她两次“死而复生”之后,既不选择逃避,又未心灰意冷,而是继续在乐坛上高歌猛进,在人生路上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