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为260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全部海洋国土的87%。
应从国家能源战略出发,采取国家重点投资、地方企业参与、加强与外国公司合作等多种方式,形成以我为主联合开发的局面,努力把南海建成国家战略油气基地、深海渔业基地和旅游观光基地。
根据国际法,获取领土主要有5种方式:先占、征服、添附、时效和割让。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是基于在历史上“先占”的原则,而南海周边国家多数是以早先国际公认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及对岛礁的“有效管理”原则作为其主张海域、大陆架及占领南海岛礁的法理依据。
1。 越南宣称拥有南沙群岛全部的岛屿主权。目前在南沙群岛侵占了鸿麻岛、南威岛、南子岛等30多个岛礁,在南威岛上设立军事指挥机构,将侵占的一系列岛屿命名为“长沙群岛”;越南还借宣布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将整个南沙海域划入版图,实际控制我南沙海域7万多平方公里。此外越南还长期占领我白龙尾岛,它位于海南岛以西的北部湾(越南称“东京湾”)海域,历来属于中国,法国曾侵占该岛。
我人民解放军1950年解放海南岛时,收复该岛,后在援越抗法、抗美斗争中,将该岛屿辟为援越补给点,交由越方守卫。但越南胜利后却拒不交还,并宣称对该岛拥有主权,加紧军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