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在日本自卫队成立60周年之际,日本政府正式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这意味着日本战后以专守防卫为主的安保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
日本放弃传统安全立场,向攻击性立场急剧转变,不会提高包括自身在内的地区安全,相反会加剧地区安全风险。
日本政府7月1日下午召开临时内阁会议,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此回应:反对日方蓄意制造所谓“中国威胁”来推进国内政治议程;敦促日方切实尊重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关切,慎重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不要损害地区和平稳定。
从专守防卫到有条件行使武力,从只行使个别防卫权到可以行使集体防卫权,日本从1954年自卫队建立以来坚持的安全政策,至此发生根本性改变。这个改变,意味着什么?
仅从修改宪法解释的文本看,解禁集体防卫权与此前行使个别防卫权需要满足的三条件相仿佛,只是把第一条“日本受到急迫的而且不正当的危害”,拓展成了“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或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家遭到武力攻击,威胁到日本的存亡,从根本上对日本国家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构成明确危险”,第二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适当手段可以应付”和第三条“武力行使限于必要最低限度”没有修改。但这点变化,就可能赋予日本行使武力的自由裁量权。
因为,日本武力行使的这三个触发条件,本身无法量化。什么情况可视为威胁到了“日本的存亡”,什么情况下可视为“明确危险”,什么叫“必要最低限度”,具有很大弹性解释空间。回忆历史,“能否得到满洲”曾经被视作“威胁日本存亡”,“是否闪击珍珠港”曾经被视作“威胁日本存亡”。史鉴犹在眼前,岂不令人生虑。
在日本遵从专守防卫政策时,这些条件的指向性相对明确,简言之,就是日本无争议国土受到明显攻击且无转圜可能时,可以有条件动武。但是,在解禁集体自卫权以后,其动用武力的触发条件就被赋予了客观攻击性。比如,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到攻击,与日本的存亡到底有多直接的联系?如何评估日本今后可能面临的非对称战事和常规战事的“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