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万庆良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第八、九届广东省
2003。04——2003。06,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3。04。17决定任命);
2003。06——2004。09,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06。29当选,2004。07—2004。09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2004。09——2004。10,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2004。10。13宣布决定);
2004。10——2005。03,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03——2008。01,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3。03—2006。06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01——2008。02,广东省副省长(2008。01。24当选)、省政府党组成员,揭阳市委书记(2008。03。02宣布免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2——2010。04,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0。04——2010。07,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7——2011。12,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广州市委书记。
2011年12月16日,广州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广东省委决定:万庆良任广州市委书记,不再担任广州市市长职务。
2012。05。13,当选广东省委常委。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