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万庆良为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第八、九届广东省
2011年,万庆良在担任广州市市长时曾说,自己工作了20多年还没买房,住的是市政府的宿舍,每月交租600元。(腾讯新闻综合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大公网、新快报等报道)
个人简历:
1981。09——1984。07,在嘉应师范专科学校(现为嘉应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07——1985。12,嘉应师专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5。12——1986。11,中共广东省梅县地委讲师团教员;
1986。11——1988。07,中共广东省梅县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
1988。07——1991。02,广东省梅县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1989。03—1991。01挂职广东省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
1991。02——1992。08,广东省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92。08——1993。06,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06——1994。08,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08——1996。09,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1994。09—1995。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96。09——1997。12,广东省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5。10—1997。11挂职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1998。03,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03——1998。09,广东省蕉岭县委书记;
1998。09——2000。02,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02——2003。03,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3。03——2003。04,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