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则需要制定严格的规则,否则滥用枪支弹药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警察使用枪支的规定中,都有“非开枪不能制止时”的条件,也就是说,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开枪。但规定并没有说明,什么才是“非开枪不能制止”。
所以,一旦开枪,接下来就是非常繁琐的合法性调查,以及各种质疑。开错枪的后果更为严重。随之而来的是停职、检察院调查、嫌疑人家属上访,以及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2年,辽宁盘锦民警在强拆现场击毙遭强拆村民。虽然经检察机关认定,该民警开枪行为合法。但此结果一经公布还是引发了大量质疑。给当事民警和公安机关都造成了极大压力。
除了“不敢佩”、“不敢开”,警察对枪还经常“不会用”。据《京华时报》报道,一位多年在一线工作的民警说,每年单位都会不定期组织练习打靶,每年都有一次打靶考核,但是,对于未达到该及格线的民警也没有什么处理措施。由于没有有效的培训,许多民警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能够开枪,即便开枪,命中率也很低。
比如昆明暴力恐怖袭击时,在场警察打光子弹,却无一命中,直到武警赶到才击毙击伤歹徒。
深圳警察每天被催着去领枪,但警察持枪并非没有特例。当全中国警察的枪都被锁进保险柜的时候,特区深圳反倒鼓励将枪发给基层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