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接受采访时称,中国单方面在中越两国均有领土主张的水域进行钻探导致紧张关系升级,日本不会容忍通过实力或胁迫改变现状。
1951年9月8日,二战中48个战胜国和战败国日本,在美国的旧金山签定了《旧金山和约》,又叫对日和平条约。(英文: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日语: 日本国との平和条约)
同样作为战胜国的中国,没有参加这个条约的签署。原因是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被国际社会所承认,败退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又无法代表中国。
该条约的影响以及要点是:
周恩来第一时间提出旧金山条约无效
1、随着这份和约的正式生效,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的状态;日本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恢复正常。1956年12月12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一致决定向联合国大会推荐日本为联合国会员国。
2、基于国际法,随着和约的缔结,占领期的政策便全部失效。与日本签订和约后,远东军事法庭的判决便失效,所以不能在日本随意地给予大赦的那样限制的条款被加进了。
3、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 、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 ,和冲之鸟岛以及南鸟岛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