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约谈过的问题官员为何还能出国考察?
此前,外逃官员往往涉及党政主要官员及金融、财税、交通、国土等部门重要经济岗位。由于国内外经济社会联系越发紧密,越来越多基层普通官员也具备移民海外机会和能力。目前,中国国内各领域贪官很普遍,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小官都能涉案上亿元,因此具备外套条件官员大有人在!他们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外逃贪官们那些名字、证件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2007年1月19日,云南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在省纪委找其谈话前离开昆明,1月21日晨持瑙鲁国护照从广州新白云机场飞往上海,当天飞新加坡。胡星从眼皮底下溜走除了持有云南省公安部门颁发身份证和护照,还持有广东省某地户口及护照、澳门身份证,及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护照等,且都“人是名非”。
会议上都喜欢大谈特谈的贪官们
2002年外逃的云南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另有“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贪腐官员很少有仓皇出逃的,他们往往事先经过长期谋划,事先做好资产转移、家属子女移民外迁、多本护照等相关准备工作。他们那么多“人是名非”的护照身份证是哪里来的?
官员出逃都有一定迹象,相关主政官员,纪检部门不该没有任何察觉?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及时控制?那些证照是如何管理的?官员出国出(境)申请是如何审查的,可否存在可疑行踪报告机制和预警机制?我们怎么就无法控制哪些随意为官员办各种证照官员?是法律吃素的还是监管官员吃素的?还是我们的监管部门严重失职、渎职不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