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解密档案显示:1976年以前,中国总共向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过大小不一的经济援助。援助支出总额究竟多少?至今仍是个谜。以越南为例
越南强占我南海岛礁
再看一则惊心动魄的一列数据:
1962 年夏,仍处于三年大饥荒中的中国,又决定给向越南无偿提供可装备230个步兵营的武器。1971年中国与越南签订的无偿援助协议共7笔,援助数额达36。1亿元人民币。1972年中越签订中国向越南提供经济、军事物资援助的协定,确定中国无偿援助越南27。98亿元人民币。1973年中越签署7笔包括一般物资、军事装备、成套项目和现汇在内的无偿援助协定,折合人民币25。39亿元。(详见《对外援助六十年》)
截至1978年,中国援越物资的总值超过200亿美元,包括足够装备陆、海、空军二百多万人的轻重武器、弹药和其它军用品,成百个生产企业和修配厂,三亿多米布,三万多辆汽车,二百万吨汽油。帮越南铺设三千公里以上的油管。修建了几百公里铁路,并供应全部铁轨、机车和车厢。最不可思议的是:中国政府还特地给几亿美元外汇“供越南机动使用”——须知,1976年之时,中国外汇储备只有5。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