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北纬12°以南至北纬3°25′之间的我国断续国界线及其自然连线范围内的海域及岛礁,均属中国的南沙海域主权范围。
今年6月21日,就在中国公布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决定的同一天,越南国会宣布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
越南制定海洋法的构想酝酿已久。早在1998年,越南便将海洋法列入国会立法计划,2009年形成草案。之后,越南政府和国会常委会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并试图强行通过该法案。在我外交工作的努力下,越南均未能如愿。
越南为何选在此时通过并公布其海洋法?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及大洋洲研究所专家褚浩看来,有三大背景:一是越南海洋意识与战略的提升,《越南海洋法》是越南海洋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二是美国重返亚太,美越关系迅速升温;三是今年4月,中菲黄岩岛对峙以来,中菲南海战略博弈升级,中国战略中心和外交重点均转向菲律宾,越南有意借中国注意力转移、东西不能兼顾之机“趁火打劫”。
“南海争端日益走向复杂化。一方面,周边国家不断加大主权争夺力度,积极开展法理斗争,通过国内立法来否定我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同时,他们加强民事管控和资源争夺,实质性染指西沙。”上述海监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为了维持其在南海的“既得利益”,周边国家还不断强化军备。比如,越南2011年国防预算达26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8%,比上年增长70%。
公开资料还显示,越南计划从俄罗斯购买6艘“基洛”级潜艇,还将从加拿大购买6架DHC—6巡逻机,同时计划建造30~40艘舰船,计划投入38亿美元在东北部建设占地面积达3000公顷的海军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