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及廉政建设措施为海内外所关注。其中一个热点话题是如何将外逃贪官等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美国有媒体称,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20多年来,外逃官员在任职部门、级别、目的地及出逃方式等方面,都呈现什么样的规律和趋势?新京报记者就此梳理了从1992年至2012年公开报道的54名贪腐人员外逃案例。
记者发现,20年来中国出逃官员最高级别至省部级,案件多发区集中在与经济相关的政府部门、国企和金融机构。出逃官员,尤其是高官的最终落脚点多为发达国家,出逃前多有筹划,部分官员已经“裸官”,出逃前妻儿甚至亲戚都已定居国外。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的追逃网络逐步铺开,贪官外逃越来越难。
1 多分管经济涉案金额动辄数亿
在记者整理的50起案件涉及的54名外逃贪腐人员中,在政府部门任职者有26人,除了2名从事金融业务的普通公务员外,其余均为各级别的官员。
在这些案例中,除了政府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以外,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烟草、公安和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领域,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党组书记宋市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