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为什么要为自己办理8个身份证?其中是否真的涉嫌当地警员举报的重大腐败内幕?为什么多次举报,此局长却不但安然无事、相反却步步高升呢?其背后的保护伞又是何方神圣?
局长拥有如此众多身份证的情况,更让人对其真实的目的、以及可能涉及的腐败浮想联翩,他能搞定前山西省纪委书记金道铭,至少也证明其用钱也搞定了更多相关的官员,如果能顺藤摸瓜一查到底,恐怕当地还会有更多腐败分子落马,这应该是一个打老虎的绝佳线索,尤其在当前中央高调反腐的关口,8个身份证的公安局长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
众所周知,在中国,基于严谨的户籍制度下的身份证制度,附着在小小身份证上的公民权利和实际用途可谓相当的重要,而此前已经曝光出来的信息已经表明,一些涉案落马的政府官员也都拥有双重户口和多个身份证;刻意为自己办理多重身份证者,无非出于各种试图逃避或隐匿罪行之目的,比如:隐匿非法收入和财产;逃避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在上学、就业、医保等方面享受社会福利等等,恰恰要想取得多重身份证的人,首先必须通过公安系统的关系,这位局长本身就曾经在长治县担任公安局长,当然更是轻而易举,这也让表面上严谨的身份证制度再次陷入尴尬的境地,也进一步表明,如果权力失控,或者权力被滥用,公安系统的领导带头执法犯法,再严谨的制度也将沦为一张废纸。
科技再高也是为人所用
公安局长拥有8个身份证,这本身也证明了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混乱,混乱的背后一方面彰显了权力的滥用以及警方内部的腐败,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目前身份管理系统硬件软件上技术上存在的巨大漏洞,给了腐败分子可趁之机。再者,对恶意申领重复身份证明的处罚不能仅限于伪造使用表面上的处罚,而还应该上升到比如凡使用重复身份证办理的涉及财产或其它利益的事项,一经发现,除对本人进行法律制裁外,对相应的财产或其它利益应该一律予以没收或取消,从源头上和结局上进行法律层面的约束,堵住腐败分子利用身份证隐匿罪行的可趁之机,另外对那些明知不符合规定仍坚持办理虚假身份证明的户籍警员也应该追索刑事责任,否则再严谨的制度也会在权力的淫威或利益的驱动下形同虚设。
公安局长拥有8个身份证,让人们倍感惊诧,腐败的触角无所不及、无所不能,这绝不仅仅只是讽刺,在公众对调查结果拭目以待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反思,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警方内部多次举报却无动于衷?为什么非要等到网络曝光了才去调查?这似乎同样是个问题。毫无疑问,在有章不循的背后,必然是腐败的延伸,也必然是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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