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谈谷俊山,他到哪都是祸害
无论是纪委、检察院,还是报社、电视台都不敢监督我,也监督不了我。”李大伦所说的情况决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规律性。由此说明,我们的制 约和监督机制尚未实现科学化。既然存在漏洞,就很容易让人产生腐败分子被治裁,不是制度主动作为的结果,而是存在很大的偶然性,结果导致一部分人心存侥 幸,导致腐败难以遏制,甚至继续蔓延开来。
如此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堵上一个最重要的缺口。这个缺口是“权力关到笼子里”,笼子的钥匙不是交予人,而是化作刚性的不能人为更易的制度。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实现权力运行和监督修正整个循环系统的封闭。
从现实看,要封闭该系统,走西方反对党监督的道路不通,最具可操作性的是从权力运行机制和程序设计上实现突破。根据十七大报告提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 理念和原则,中央主导完成顶层设计,以此保证政治主导权在党,进而出台反腐“阳光法”,这个法突出程序运行,使刚性规则达到不出结果无人能够叫停的程度, 到这时便不再有人心存侥幸。
当然,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观念上的瓶颈需要突破。目前我们在处理贪官过程中不是没有忌讳,比如党的形象与反腐的平衡点在哪里?重视了前者,反腐必投鼠忌 器,为什么面对一些高级领导干部贪腐左右为难?为什么要等中央下决心,而不像世界上许多法治成熟的国家,包括总统在内,只要启动了司法程序,没有结果谁都 无法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