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春天,毛泽东提议筹备召开四届人大,在是否设立“国家主席”之职的问题上,他与林彪分歧凸现。 1970年3月的北京,春风拂面,暖意融融。又是一个桃红
第二天即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正式开始了修改宪法的准备工作。
很快修宪小组成员陈伯达与张春桥在起草宪法修改方案中,产生了分歧与争论。陈伯达主张应当放入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张春桥则主张删去原有的有关国家主席的条文。
毛泽东委托汪东兴带回北京的意见,却让远在苏州休养的林彪看到了希望。
他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主席是毛泽东。1959年4月,当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会议举行时,毛泽东声言为了集中精力考虑一些重大问题,决定辞去国家主席职务,刘少奇当选为第二任国家主席。1964年12月下旬至1965年初,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又一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刘少奇1966年11月冤死开封,意味着国家主席就处于了空缺的状态。
谁继任国家主席呢?
按照当时的政治形势,只有两人可担此任:要么毛泽东,要么就是林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