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春天,毛泽东提议筹备召开四届人大,在是否设立“国家主席”之职的问题上,他与林彪分歧凸现。 1970年3月的北京,春风拂面,暖意融融。又是一个桃红
913至今已经30多年了,对于林彪参与林立果策划的“571工程”并参与外逃谋划一事仍然没有可靠的证据。对林彪据以定罪的过硬证据只有两条,1、李文 普的口供,说林彪在车上问“到伊尔库茨克要飞多久?”;2、林彪的手令“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林彪9月8日”。
但是李文普的口供只是孤证,并无旁证,没有任何人证或物证来确认他的说法。按照法律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这条仅是孤证的口供显然作为旁证都很勉强,而作为给林彪定罪的重要依据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
至于林彪的那个手令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首先手令并没有讲是林立果。周宇驰要传达的是什么样的命令,因而林立果以某种其他方面的事情骗取林彪写手令的可能 性并不能排除。连十分熟悉林彪和林立果关系的林立衡都认为林立果和叶群要“绑架”林彪,可见林立果和林彪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因素。再有就是,林立 果伪造林彪“手令”的可能性也很大。江腾蛟就供认自己看到的“手令”和法庭出示的不是同一张“手令”。可见林立果可能伪造了不止一张“手令”。
由此看来,林彪很有可能并不知道林立果和叶群要把天捅下来的大手笔,当然也就不可能事先同意事变失败后外逃苏联的安排。在9月12日深夜,当叶群和林立果 发现事变计划败露后,赶去劝林彪外逃时,林彪这才知道老婆和孩子已经闯下了滔天大祸,自己是在劫难逃了。然而对于外逃的安排,林彪流着泪说“我至死是个民 族主义者”,这表明了林彪至死不同意外逃的心情,另一层意思就是林彪对于南下广州或者香港的计划还是同意的。事情至此,林立果和叶群也只好退一步,至少在 表面上带着南飞广州或者香港的计划同林彪上了飞机。
这样一来,256起飞后,就按照南飞广州的航线先向西南飞行了几分钟。但是,一来林立果心中的最佳选择是北飞苏联;二来林立果很快就知道,飞机上的油料刚 够在9000米的巡航高度上,以每小时800多公里的速度飞到广州。而在3000米以下规避雷达的高度上,由于空气阻力大,256每小时只能飞600公里 左右。照此计算,256机上12吨半燃油只能飞行大约2个半小时,最多飞约1500公里,而山海关到广州要飞约2000公里,因此256根本就飞不到广州 或者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