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春天,毛泽东提议筹备召开四届人大,在是否设立“国家主席”之职的问题上,他与林彪分歧凸现。 1970年3月的北京,春风拂面,暖意融融。又是一个桃红
毛泽东从1969年底外出到武汉长沙等地视察,至今未归。但他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注意力依然集中在北京,并以他的绝对权威决定着中央的决策。
秩序。“文化大革命”发动时期的一些做法也需要进行必要的转变。那么在适当的时候就需要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第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1964年底召开的,相距已有六个年头……于是,1970年3月8日,远在长沙的毛泽东将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派回北京,传达他提议召开四届人大的意见。
毛泽东此时提议召开四届人大,是他继召开九大之后,采取的又一个大的动作,也是他“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政治步骤之一。
这一年,毛泽东77岁,他的威望如同他的年龄一样成正比上升,身体状况却与年龄成反比下降,许多老年人的疾病开始显露,老年人的思维模式也开始“侵入”他的精神世界。尽管这些还是老人体征的初期阶段,但已在许多政要事务上初露端倪,包括“文革”运动的发动和推进……
筹备召开四届人大遇到了第一个问题。如果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设国家主席一职。而国家主席刘少奇已被“文革”的狂风暴雨打翻在地,于1969年11月在河南开封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