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晚近14日凌晨零时,我已入睡。突然家中电话铃响了起来。这不是午夜凶铃,一般都是有紧急采访的事找。一接听,原来是《羊城晚报》报料热线值班编辑方洪婷打
“我当时就觉得有问题。”郑义说,珍珍开始一口咬定说她在西安上班,后来在他们的追问下才道出了实情。随即,他们让珍珍带着去了出租屋。一进门,一股恶臭就扑面而来,房子里的光景也让他们作呕。桌子上堆着一叠脏碗,床上黑乎乎的被褥让人看了恶心。
“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啊。”看见侄女20多天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郑义心里忍不住一阵发酸。气愤的他当即报了警,之后去兴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东城中队做笔录,警方的问话一直从当晚11时许持续到第二天上午11时许。
为了让珍珍尽快忘掉那些让她恐惧的事情,从公安局出来后,郑义就把珍珍带回他在西安的家。到西安后,在家人的抚慰下,珍珍的心情平复了一些,但明显变得沉 默寡言了,晚上睡觉时也经常会被噩梦惊醒。之后好几天,珍珍都显得欲言又止,在郑义的多次追问下,她才说自己在公安局做笔录时说了谎。
“因为小飞他们手里有我的裸照和视频,我害怕说实话后,他们会发照片报复我。另外,他们还跟我说他在公安局有人。”珍珍说,她当时跟民警说自己是自愿做那些事的,没有人强迫她,其实都是谎话,就是因为害怕小飞他们报复。
在这份笔录上,警方询问珍珍:“小飞让你去干什么,你知道吗?”珍珍回答:“我原来知道小飞带女孩在兴平市区卖淫,所以,小飞让我去他那干,我就知道他让我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