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晚近14日凌晨零时,我已入睡。突然家中电话铃响了起来。这不是午夜凶铃,一般都是有紧急采访的事找。一接听,原来是《羊城晚报》报料热线值班编辑方洪婷打
3月19日上午9时,我们先后赶到广州市公安局十处。约11时,警方人员和记者们同车抵达长洲戒毒所。警方的计划是采取守株待兔,等待可能上门前来买“粉妹”的“鸡头”,在他们与戒毒所交易时,当场捉赃。
为了及时掌握戒毒所内的动态,我和邓勃与一名便衣警员进入戒毒所,与所方“再商谈”买人事宜。所里值班人员称:“要到下午罗所长到了后才能决定”。
下午2点多,大部分警员埋伏在戒毒所必经之路前,监视着出入人等。记者与一警员再到戒毒所办公室,“商谈买人的价钱”。女仓管教“阿顶”也出现了,“阿顶”见是给了她红包的老顾客,在再接了200元红包后,很快就进去带了几名“粉妹”,连看人钱都不收了。
我们佯作很难选定人,并开始谈价钱。所方开出每人1500元高价,我们表示太贵,要想想,拖着守候有买人的“鸡头”自投罗网。
几名自称是从这里戒毒出去的男人凑上来,问我们前天买人的价钱,听说是1000元每人时,他们都直摇头,说:“买得太贵了。最多只要500-600元就可以了。”他们说所里有的是靓女,价钱和人可以让他们去和所里谈。当然这是要收点好处费的。
快4点时,暗访人员接到埋伏警员电话,说前天晚上在康乐村秘密捕人时,查过的一女人(怀疑是“鸡头”)来戒毒所了。因为她和暗访人员见过,要我们赶快避开。但电话尚未讲完时,那女人竟然已出现。
一眼望见警方人员和记者,那女人大惊失色,扭头就往外跑。我与便衣警员简单商量一下,觉得为防漏风、行动败露,一定要先抓捕此人。一路追出来时,那女人却跨上刚刚载她来的摩托飞驰而去。路上埋伏的警员也掉转车头追,却给她躲进小巷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