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坝在图纸上的时候就饱受各界争议,对内对外三峡大坝都暴露出了哪些隐患呢?
三峡工程基本上是由百姓集资建设
1994年12月14日,国务院时任总理李鹏在宜昌三斗坪举行的三峡工程开工典礼上发表了《功在当代利千秋》的讲话。李鹏说,三峡工程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一是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全国每千瓦时电加价4厘钱,二是葛洲坝电厂的利润,这两项可解决资金平衡年前大约50%的资金需求。三峡电厂从2003年开始发电到2005年的发电利润可解决7.5%左右,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大体解决17%,重大设备有可能争取出口信贷约6亿美元,占4.5%左右。
但是,三峡工程在建设中的资金来源,远远背离了中央的规划。根据国家审计署2013年6月7日公告的《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截至2011年12月底,三峡工程建设资金投入2078.73亿元。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615.8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8%;向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发电机组收入350.3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17%;电网收益再投入110.69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基建基金等专项拨款1.86亿元。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筹措的资金,目前已全部偿还。此外,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国家还通过相关政策给予了资金支持。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就目前完成的工程看,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占到投资总额的78%。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就是在居民购电时附加在电价上的三峡工程建设的“份子钱”,也就相当于强制集资或捐助,该基金从1992年开始征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从1996年2月1日起,在三峡工程直接受益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十六个省、直辖市每千瓦时提高到7厘。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止征收,但为其筹资的电价附加不取消,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的名义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