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3)》昨日发布。蓝皮书称,超五成被调查者肯定官员财产公示效果。
官员财产公示究竟难在哪里?有分析认为,对财产公示持反对态度的官员,有的可能家庭财产较多,尽管财产来源合法,但不愿“露富”;有的则是其家庭财产中有较多,甚至大量来源不明或来源非法的部分。这些官员自然会通过各种渠道,编造包括“条件不成熟论”在内的各种理由阻止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由此看来,最大的阻力关键一点,是来自大大小小的官员自身,他们最害怕公开自已和家人的财产和收入。
官僚阶层坚决抵制财产公示。他们是中国最有权力的阶层,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也绝不会轻易让别人做。“阳光法案”迟迟不能出台,其根本原因不在技术环节,而在于它涉及反腐倡廉等许多领域,触及掌权者的切身利益。试想,一旦官员财产公示最终成为法律,有人再想利用权力非法捞钱、聚财,还会像现在这样容易吗?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说到底是“治官”的制度。革自己的“命”总是不舒服的,一些官员会自觉不自觉地为这项制度的执行设置障碍。
但体制内也有不少官员是希望实施财产公开制度,如上海和广东的某些官员曾公开表态,只要中央有要求,自己可以带头公开。因为有一些清白的官员希望财产公开制度带给自己一个清白的证明,有一些廉洁的官员希望财产公开制度带给自己永远的廉洁。某些人极力反对这样做,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因此有必要这样做:谁反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纪检部门就从谁开始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