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148名上将所属单位(军委委员兼任下属单位的领导人,均按军队编制序列内担任实体职务的单位计算) 如下:中央军事委员会5人;总参谋部(包括总参警卫局) 18人;
解放军上将军衔
单位结构,分布于18个高级领导机关
按照1994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全军按编制可设置上将的单位,总共有17个:中央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原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和七大军区。1995年7月,经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批准,武装警察部队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后,司令员、政治委员的编制警衔亦为上将。
据此,从1996年第4批上将晋升开始,编制有上将军(警) 衔的单位增加至18个。按照举行上将授衔或晋衔仪式时媒体报道的数据统计,新时期148名上将所属单位(军委委员兼任下属单位的领导人,均按军队编制序列内担任实体职务的单位计算) 如下:中央军事委员会5人;总参谋部(包括总参警卫局) 18人;总政治部(包括军纪委) 16人;总后勤部6人;总装备部(包括原国防科工委) 8人;军事科学院8人;国防大学10人;海军8人;空军7人;第二炮兵5人;沈阳军区5人;北京军区9人;济南军区6人;南京军区9人;广州军区8人;兰州军区6人;成都军区8人;武警部队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