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一直是新疆这个多民族聚集地最艰巨的任务之一,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恐怖势力时刻都在试图制造恐怖。
五、建议立法制定《反暴力恐怖犯罪奖励办法》
“三股势力”的渗透和影响将会长期存在,其极端主义是“公开刺众型”犯罪的思想基础。只要这个思想基础存在,完全避免“公开刺众型”犯罪是不现实的,但最大限度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则是完全可能做到的。
“公开刺众型”犯罪之所以屡屡发生,跟社会意识漠然有密切关系。从很多案件可以看出,凶手实施犯罪时,多数人的反应是旁观和躲避,这很容易使犯罪分子产生一种自己具有“强大威慑力”的“正义感”、“无畏感”,因此变得更加有恃无恐,更加疯狂残忍。
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改进和强化反对“三股势力”的思想教育,继续加大情报信息获取力度,同时还应采取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共同参与打击犯罪。古今中外历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奖赏协助打击犯罪的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重奖见义勇为者是发动群众共同打击犯罪的最有效的办法。
目前,新疆为了打击犯罪,对见义勇为者也时有奖励,但表彰奖励的随意性强,同时奖金数额过低,诸如此类种种原因,致使激励作用微弱,各族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受到很大遏制。
如果我参与打击犯罪,我会得到奖励吗?怎样的义举会得到怎样的奖励?如果致凶手死亡是否有刑事责任?如果自己受伤或死亡会得到怎样的补偿?孩子、亲属会得到怎样的抚恤?等等这些十分现实的具体问题,都需要有统一而明确的专项法规才能让各族群众放心地、勇敢地站出来重拳出击制止犯罪。
我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地、复杂的,有时是非常尖锐的。暴力恐怖犯罪现象将长期存在。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反暴力恐怖犯罪奖励办法》,以明确的立法形式规范和完善奖励办法,充分体现出明确性、完整性、统一性和保障性,对见义勇为者重金奖励,鼓励全民参与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形成群起而攻之的社会风气。只有把各族群众都发动起来,才能打掉犯罪分子的“正义感”、“无畏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公开刺众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