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目的不纯的对恐怖分子采取双重标准,对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东突”分子网开一面,到头来只能是损害了中国的利益,美国在世界各地的利益也得被卷入恐怖分子袭击之中
二、“公开刺众型”犯罪方式与一般暴力恐怖犯罪对比
“公开刺众型”犯罪方式与一般暴力恐怖犯罪有重要不同。
(1)一般暴力恐怖犯罪特点
一般暴力恐怖犯罪,实施犯罪时均避人耳目,选择无人或人少的时候、天黑的时候动手,有时还要化妆,避免被众人发现。造成伤害后,尽快脱离现场、迅速隐藏, 只有在成功逃跑的概率很高的情况下才会实施犯罪。另外,一般暴力恐怖犯罪很多时候有确定的危害对象,知其姓名或职业;典型犯罪方式如:暗杀、绑架、纵火、 安装爆炸装置等。
(2)“公开刺众型”犯罪特点
“公开刺众型”犯罪,实施犯罪时不仅不避人耳目,而且专门选择人群密集的地方(如:行人集中的街市),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若有阻止,继续顽抗,不把 保障自身安全作为第一选项,因此不急于逃离现场,甚至已决定死在现场。另外,“公开刺众型”犯罪没有确定的危害对象,不知其姓名、职业,被害人与罪犯之间 没有任何具体的仇怨;典型犯罪方式如:喀什“7-30”案、叶城“2-28”案、乌鲁木齐“7-5”后针刺事件等。
从发生的这类案件来看,“公开刺众型”犯罪使用的凶器基本是刀具,主要是由于其获取其它杀伤力更大的武器非常困难,并非不愿使用枪支、爆炸物等危害性更大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