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家”的制度下,认为儿女是家长的个人财产,家长有权力决定子女的终身,无论是买卖还是典押。日本在模仿中国的法律制订律令的时候,就把中国法律中的
当时的日本,表面上似乎看不到买卖少女的行为,其实这种事情还是普遍存在的。虽然日本人表面上说是“出赁”,但这个事情的性质依然是买卖,而且很多父母也愿意为了几百元而卖掉女儿。
他们和买卖少女的经纪人谈妥之后,经纪人会付给父亲一笔钱,然后把女儿留下。女儿之后需要做的就是靠出卖身体赚回自己的自由。每次和客人做爱之后,女儿都能拿到一些小费,用这些钱就可以逐渐还清这笔债务。不过一般都需要几年的时间,除非遇到有钱人,愿意付出一大笔钱把少女从妓院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