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1日,广西区内一家媒体以《全州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为题刊发了一篇新闻报道。据报道称,全州县某镇初一女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强行带至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宏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吕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