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
二
双方强调,在涉及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是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相互坚定支持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政治社会稳定,发展民族经济所做的努力。 任何一方根据本国法律及其参加的国际条约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任何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或领土完整的分裂、恐怖和极端组织或团伙,并禁止其活动。
乌克兰国旗
乌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984号决议和1994年12月4日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在乌克兰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种侵略威胁的情况下,向乌克兰提供相应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