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为260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全部海洋国土的87%。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文莱
此外,菲律宾还企图占领我中沙群岛的黄岩岛。50年代初,驻菲苏比克湾的美国军队无视中国主权,擅自将黄岩岛开辟成为靶场。1992年美军撤出后,菲律宾立刻宣布黄岩岛是它的领土,并将整个中沙群岛及其附近的海域划入版图。
菲律宾一再声称对我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若干岛礁拥有主权,开始主要是根据“接近原则”(ProximityPrinciple)以及菲律宾人1956年的探险活动。菲律宾的一些领导人多次讲,(南沙的)这些岛屿离菲律宾很近,离中国很远,按照“邻近性原则”,因该归菲律宾所有。
该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正如美国对于关岛、英国对于马岛的主权,是不受距离遥远的影响的。后来,菲律宾又利用“专属经济区”等海洋法中的新概念为其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辩护,新海洋法规定,沿海国专属经济区为200海里,但菲律宾宣布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在侵占中国岛礁的基础上测算的,因此也不能成立。
3.马来西亚宣布对南沙群岛南部的一些岛礁拥有主权。声称这些岛屿位于其大陆架上,即在其专属经济区内。1977年马政府动手在一些岛礁上建立主权碑;1979年12月宣布大陆架范围,把我南沙南部海域27万多平方公里也划归己有;1980年后开始派兵侵占岛礁石,目前侵占了弹丸礁等5个岛礁,并在其中的3个岛屿上驻扎了军队。但马来西亚在与中国的冲突中态度比较温和,主张以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争端,积极寻求解决南沙争端的办法。
4.印尼未对南沙岛礁提出任何主权要求,但它的产油区纳土纳群岛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东北部,与我传统海疆线内海域有重叠之处。印尼在宣布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时,将我传统海域划去5万多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