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海舰队直接面对钓鱼岛纠纷风险区,一旦冲突发生他们将是首批参战部队。
军事实力的排位是一支军队取得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但不一定是一支军队取得战争胜利的唯一条件,笔者认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不能只看其国家拥有的武器装备,应当从战争目的、战争能力、战斗意志、天时地利、战争动员五个重要因素去分析,下面我们分解和剖析这五个因素:
1、战争目的:战争目的直观的说有正义、非正义的两种。
所谓正义是指,为收复国家的领土和保护国民安全而主动发起的战争,或者自己的国家遭到外来侵略而发起的自卫反击战争,例如苏联的卫国战争、中国的抗日战争、美国的太平洋战争,最终苏联收复国土并占领德国首都柏林;美国对日本进行了核打击并占领日本本土,没有任何人指责苏联和美国是侵略。
所谓非正义是指,以对外扩张、称霸地区和世界为目的,倚强凌弱,侵犯他国领土和利益占为己有而主动发起的战争,例如二战中的德国、意大利、日本;七十年代末越南入侵柬埔寨、九十年代初伊拉克吞并科威特,都属非正义战争。
伊拉克的下场更为凄惨,战后国家元首萨达姆被处以绞刑,国家体制完全被改变,国民经济和社会秩序混乱,现在的政府是被美国扶植的傀儡政府,与亡国没有什么区别。
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今一百多年来的事实证明,非正义战争的发起国,在战争初期都会占有一定的局部优势,但没有一个取得最后的胜利,其结局和下场都非常悲惨,例如战后的德国被分裂成两个国家长达四十多年,失去了大国地位;
日本被美国进行核打击后,大批无辜国民死于非命,战争发动者被处以绞刑,战后六十五年以来在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方面始终无法摆脱美国政府的控制和摆布,独立自主的国家权力遭到严重侵害。
2、战争能力:战争能力(国力和武器装备)是国家实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动战争最起码条件,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支军队发动正义或非正义战争都应评估自己有没有驾驭战争的战争能力,过低估计自己的战争能力,国家利益将遭到侵害,而过高估计自己的战争能力,往往会导致战争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