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仨女的就是李家雇佣的水军,居然还敢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力挺李天一,她们就不怕被万人吐沫淹死么?估计快被淹死的时候还得振臂高呼&ldquo
接着他们又要说了,受害者不是说都内射了吗?我说受害者还说了被你们公子强奸了你们怎么看不到?回去问问你妈,你爸当初内射的时候她知道吗?
6、“录像显示受害者是自愿的”——录像呢?你们李家水军有谁看过完整的录像?
我曾经在一个贴子里追问过录像的链接,结果没有一个水军能提供得出来,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看过录像哪怕是部分录像也没有看过,那么他们如此统一的版本是从何而来的呢?
就是来自于梦大妈、兰和、陈枢之流的杜撰,他们通过对监控录像的选择性筛选,然后再加上主观性很强的意淫式的解读形成一个统一的版本,然后下发到水军手里,然后大肆渲染,误导舆论。
7、“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罪”——李家水军还搬出最高法关于仅凭犯罪嫌疑人口供不能定罪的指示来当圣旨用,殊不知他们是拿个漏斗当伞用,完全是搬错了法典。
首先他们不知道口供也是证据的一种,其次他们不知道哪些算证据,当然我说了也不算,咱就看看刑诉法是怎么定义的: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