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仨女的就是李家雇佣的水军,居然还敢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力挺李天一,她们就不怕被万人吐沫淹死么?估计快被淹死的时候还得振臂高呼&ldquo
3、“受害人一连几个小时苦苦追逐被告去开房”——这纯粹是胡说八道,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是被告挟持受害人去酒店,途中在被害人明确提出要下车回家时遭到了被告的殴打及侮辱,在酒店房间内也有殴打行为。
李家的水军们,你们不造谣会死吗?
4、“被害人没有在路上呼叫,所以她是自愿的”——你们真是禽兽,你们不能以特种部队的要求来要求一个弱女子冒着再次被饱揍一顿的风险头脑冷静的去呼救。
多少女人你只要给她一巴掌她就能抖半天,别说是五个发育良好号称自己很有背景的准成年人和成年人了。
在国外,政府对公民的教育都是一旦被绑架挟持都一定要配合暴徒以避免受到再次伤害,这是全世界通行的尊重人权的做法,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却要强迫受害人冒死反抗了呢?
5、“没有精液,所以没有性行为”——这个已经反驳过无数次了,但李家的水军仍然像复读机一样千遍万遍地重复,还有什么“知名大律”信誓旦旦为此背书。
不再多说了,就连美国这种科技力量最强的国家都不敢以精斑等作为强奸罪的充分必要条件,凭我国目前的刑侦手段又怎么能这么做呢?“带套不算强奸”以前是当笑话看,现在看来在李家水军的世界是还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