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歼-6、歼-7、轰-6、运-5、运-7和运-8分别仿制了米格-19、米格-21、图-16、安-2、安-24和安-12,歼-11则是苏-27SK的类似品,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眼分辨出哪支是卡拉什尼科夫步枪,哪支是中国步枪,虽然两者之间在精确度和火力效果上差别巨大。
俄军事刊物指出,问题在于俄罗斯相关机构必须积极保护国家在武器装备领域的知识产权,包括海外维权,必须在所有层面上扞卫俄罗斯国家利益,不排除通过国际诉讼程序追究俄军用产品非法生产者的责任。
但是俄罗斯在此方面的进展不是特别顺利,原因有很多,比如不是所有战斗装备都得到了应有的专利权保护,俄罗斯与此类问题相关的立法缺陷严重,俄方不善于同各种司法机关打交道坚决维护俄国家及军工系统的权益,另外俄方打击武器盗版现象的法律斗争没有得到政治行动的大力支持。
在此方面只有美国人做得最好,华盛顿规定他国采购某种必要的高科技产品时必须承认美国武器装备特定品牌的法律权利,如果不承认,就会遭到相应的经济和政治制裁。
俄罗斯当局在此方面经常妥协,对某些违反俄联邦武器装备专利权的国家,如波兰、捷克、保加利亚、中国等反击不力。
因此今后长时间内俄罗斯人还将会面临同样的问题,会惊讶地发现俄设计局和企业研制的独特战车某些时候会以外形酷似而品牌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世界武器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