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吴某也借机“暗讽”中国大陆护照免签国较少,他这番言论在网络公知大V的转发下赢得了不少喝彩。可我倒想在这一片“喝彩”中聊点别的。
美国估计,要达到迫使日本无条 件投降的战略目标,美国还要多牺牲几十万的军队。为此,在雅尔塔会议上,美、英的重要议题就是争取苏联参加对日作战,从而减少自己的损失。为达到这个目 的,他们不惜出卖中国利益,答应了苏联的无理要求,接受外蒙古的现状,即承认并要求中国政府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
这笔交易实际上是在罗斯福和斯大林之间进行的。蒋介石得不到罗斯福的支持,面对斯大林的重压,在万般无奈之中,于1946年1月5日,与苏联签订了《中苏 友好同盟条约》,在条约中正式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有权公投独立。这种巨大代价,终于换取苏联出兵中国东北,日本迅速宣布无条件投降,使得苏联出兵中国 东北的行动变得毫无意义。美国后来为当初对苏联做出太多的让步、牺牲太多的中国利益而后悔过,但为时已晚(或者他根本就没后悔,反而为他们狼狈为奸,成功 地削弱了中国而窃喜不已呢)。
1949年10月,中国共产党在内战中,以奇迹般的胜利震惊了世界,国民党的军队被赶出大陆,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蒋介石在退到台湾 后,对斯大林没有遵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条款感到愤慨,并以苏联违约为由,在联合国状告苏联,这就是所谓的“控苏案”。当时虽然大陆已经易手,但在联 合国,中华民国仍然拥有中国的合法代表权,并且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
中华民国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 认。(1952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判定苏联自日本投降以来,在其中国之关系上,未能履行1945年8月14日之中苏友好条约。”控苏案通过后,联 合国虽未采取行动制裁苏联,但台湾当局自动废止该项条约)这就是至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版图上还包括外蒙古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