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体制的神奇之处是官员在位掌权时,从来不向人民公开财产,只有被抓被关之后才会向人民透露一点,如果让官员在位时年年公开财产,类似刘志军之类的官员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
财产公示制度曾经被舆论寄予厚望,然而此次三中全会所出台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方案,仍然没有明确提到官员“财产公示”这一呼声最高也最具代表意义的改革举措。来 自 西 陆 军 事 http://www.xilu.com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早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一种卓有成效的反腐举措。全世界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入法。在这些国家,不管是通过竞选还是首长委任的政府官员,其个人财产信息是必须要公开的。官员的家庭财产,从政前后个人财产增长幅度的变化、增长渠道的变化,以及配偶、子女所从事的行业等等,也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然而在中国,人们要想知道官员财产,只有等到官员因腐败落马才有可能,前不久被判无期徒刑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是典型。检察官指控从1986开始,到2011年东窗事发,刘志军利用担任从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到铁道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金钱及各类财物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此外,法院还公布了刘志军被追缴的惊人财产,包括房产374套,价值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现行体制的神奇之处是官员在位掌权时,从来不向人民公开财产,只有被抓被关之后才会向人民透露一点,如果让官员在位时年年公开财产,类似刘志军之类的官员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实际上,让官员在位时公开财产,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民意的一种认同。
早在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指出:“ 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