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追求”、情人的“愿意”、惩处的“忽略”、职能部门的“装聋”、整个社会的“作哑”,为“桃色贪官&
贪官的“追求”、情人的“愿意”、惩处的“忽略”、职能部门的“装聋”、整个社会的“作哑”,为“桃色贪官”的生存和发展开出了五张“通行证”,为贪官桃色新闻的产生准备了足够的土壤和条件。
2009年8月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原局长邓毅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邓毅有期徒刑15年,同时对他的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长达116页的判决书,记录了邓毅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更为荒唐的是,权势显赫的邓毅为了寻求庇护,竟然把自己的情人之一陈露(化名)主动献给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已另案处理)。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邓毅随着曾锦春的垮台而落马。
2009年9月中旬,涉案情妇陈露接受本刊特约记者采访,袒露了自己那段挣扎在两个贪官之间不堪回首的经历——
嫖娼被抓求自保,他把我“献”给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