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9月,注定是一个在中国司法史上刻下重痕的秋季。薄熙来、张曙光等贪腐大案相继开庭,这些涉及高级别官员腐败的案件
概念诞生
“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它的提出和流行,以及对于这种现象自民间到各级政府再到中央高层的渐次重视,实则正与中国反腐规划的进程互相映照、息息相关。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工作规划》,即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后,2008年7月3日,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时逢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案发,文章评论道:“由庞家钰案,我们又很容易联想到诸多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的贪官。”
图为2004年,薄谷开来陪同薄熙来观看NBA中国赛。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周蓬安如是道出初衷:为形容庞家钰案等类似现象,他一直想寻找一个抓人眼球的词汇,以期引起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周将“裸体”与“做官”两词结合,制造出“裸体做官”的概念。此后经过网络发酵,这种说法被简称为“裸官”,并流行开来。自此,“裸官”一词诞生。
在公众的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周蓬安表示,创造“裸官”一词时,他的定位是中性词,随着“裸官”外逃案件增多,舆论和公众对“裸官”一词已更多地表达出贬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