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9月,注定是一个在中国司法史上刻下重痕的秋季。薄熙来、张曙光等贪腐大案相继开庭,这些涉及高级别官员腐败的案件
随着庭审将丝线层层剥开,相关案件的一个特征呈现出来——涉案官员的配偶、子女甚或大部分财产均移至国外,而当事人则在国内“裸体做官”。
“裸官”一词出现并不久远,至2008年时方被提出并流行。五年来,“裸官”们接二连三落马,公众对此概念由陌生到熟悉,并发现这种属性已成诸多贪腐案件的“标准配置”。这些“裸官”及其家属在境内、境外生活如何?财富如何被转移与处置?财富规模几何?这些问题,可以从已经审判的“裸官”案件中窥斑见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新一轮的反腐行动相继展开,被提到不反腐会“亡党亡国”的高度。通过“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个案反腐,相继牵落副部级以上官员就有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四川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广东原省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原省委常委、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原区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人。根据监察部网站公开消息统计,2013年上半年曝光“问题官员”有54起。
薄熙来与前妻李丹宇
细分内涵而言,“裸官”并非等同贪官,但令人瞠目的贪腐实例表明,“裸官”距离贪官仅有一步之遥。当对“裸官”的警钟又一次响起,研究这一群体以及对这一群体的监管制度日趋必要。
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裸官”的产生、成型、高发经历了一个由非典型到典型、由试探性到猖獗、由目的单一性到多样性的复杂发展过程。由此,《财经》杂志择取此20余年的时间跨度、汇集了59个落马“裸官”案例,制成此份《中国“裸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