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9月,注定是一个在中国司法史上刻下重痕的秋季。薄熙来、张曙光等贪腐大案相继开庭,这些涉及高级别官员腐败的案件
一、筹划时间长,准备精细;
二、外逃携款数额愈来愈巨大;
三、转移款项的手段越来越隐秘越成熟,地下钱庄成为他们最主要资产转移工具;
四、具备了妻儿在案发前移民国外的典型“裸官”特征;
五、外逃公职人员以国有企业负责人为主。
高发: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
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的几年,贪官外逃到达了高发期。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一份《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下称《转移资产研究》)的报告确认:中国官员因为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