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涛同志比我小十六岁,年富力强。他曾担任过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一九九二年进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已有十多年。
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要力量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能有什么灵活性。要说灵活性,就是我们可以等。
1978年10月25日上午,邓小平同福田赳夫举行第二次会谈。邓小平指出:我们历来认为,国际上所有存在一分为二状况的国家,总有一天是要解决的。
就我们来说,就有台湾问题要解决。现在,我们正在同美国谈判解决这个问题。两个中国不行,一个半中国不行,一个中国和四分之一的中国也不行。问题不成熟,可以慢一点解决。
不承担不使用武力义务
1979年1月9日上午,邓小平会见萨姆.纳恩率领的美国参议院代表团。邓小平在回答关于台湾问题时指出: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我 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台湾当局就有恃无恐,可能导致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
所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捆起来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统一台湾后,首先台湾的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这是我们真实的政策。台湾拥有它自 己的权力,台湾的武装可以不解除,只是它要把所谓的中华民国旗帜去掉。如果台湾人民感到它的现行制度要保持一百年,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