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受贿金额2044万余元。起诉
(一)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 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 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 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 物及用于抵缴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薄熙来财 产共计折合人民币20 447 376。 1 1元依法上缴 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500万元依法返还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其余部分作为薄熙来 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三)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 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遒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 墅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曰 起十曰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宣判结束后,本院将在吉华大厦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本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有关情况。
宣判完毕。本案判决书将在庭后依法予以送达,同时在网上全文发布。
审判长宣布闭庭,将被告人薄熙来带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