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12年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结成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不断夯实法律基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在安全、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取得了丰硕
文化合作 后劲十足
2012年10月的一天,我在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边的总统花园偶然遇到了一个当地民间乐团。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得知我来自中国,便热情地演唱了很多首中国歌曲。乐团主唱是一位漂亮的吉尔吉斯族姑娘,她告诉我,他们乐团曾经多次参加上合组织举办的文化节,因为到中国演出,她喜欢上了中国歌曲和中国文化。
这种情景在十几年前是很难想象的。如果说那时候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的民众对中国文化更多是停留在好奇的层面,那么,随着“汉语热”的升温,他们中很多人今天已经与中国文化亲密接触,甚至担当了文化交流的使者。同样,中国人也通过上合组织感受到了更多异国文化的魅力。
回顾上合组织走过的10余年历程,文化合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却后劲十足,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在机制建设方面,上合组织设有元首和总理会晤机制、文化部长会晤机制、高官会和专家工作组。上合组织建立伊始就提出要“举行上合组织文化部长会晤”。2012年至今,上合组织已经举行9次文化部长会晤。除了会晤机制,上合组织还确立了举办文化节和文化演出的活动机制。
在法律基础方面,2007年8月16日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2012年北京峰会期间,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人文领域合作首个宣言文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晤北京宣言》以及相应的《2012—2014年执行计划》,为未来10年上合组织文化合作指明了方向。
在合作原则方面,上合组织文化合作秉承的“上海精神”——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在成员国已经深入人心,并被成员国在合作实践中积极贯彻。这种新型文明观和合作观不仅有力地推动了上合组织发展,而且为促进世界多元文化的开放与包容做出了贡献。